11月19日晚,湖南师范大学“麓山论坛”学术讲座在景德楼模拟法庭举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中国政法大学原董事长黄进教授以“《新加坡调解公约》的原则及意义”为主题,为我校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讲座。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经理刘子兰、我院经理肖北庚、院党委书记于烽和院副经理欧福永等出席此次讲座。
黄进教授主攻国际私法学,对国家及财产豁免法、区域冲突法、国际商事仲裁法等领域的理论和实践有深入、系统、独到的研究。“听讼 ,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讲座伊始,他以医生看病要知其病源的角度,呼吁我们应该将争议解决和争议预防有机结合,讲解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的新发展。接着,黄进介绍道,《新加坡调解公约》于2019年8月7日在新加坡开放供各国签署,此后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开放供各国签署,由序言和正文组成,共有16条内容,并为大家一一阐述了具体的内容。同时,他还举例分析了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之间的关系。最后,黄进教授阐明了这一公约的意义,他认为,《新加坡调解公约》旨在就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建立一套可以为法律、社会和经济制度不同国家接受的国际调解法律框架,并致力于发展和谐的国际经济关系。在提及对我国的影响时,用去年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为例进行了说明,支持“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
在互动提问环节,我院研究生同学踊跃提问,黄进教授进行细致的解答。现场气氛热烈。讲座结束后,出席领导、来宾与黄进教授合影留念。
我院部分教师代表和我院2019级全体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