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指导处处长谢学莅临我院,在304会议室为环境法学研究生带来“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实务分析”专题讲座,我院陆强老师担任本次讲座主持人。
讲座中,谢学主任从准确把握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法律地位和意义、我省设区的市人大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基本情况、省人大常委会的审批指导情况等方面对我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实务进行了详细地讲解与分析。他首先向同学们讲述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含义和重要性:即贯彻落实十八大三中和四中全会的精神、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的需要;其次,又从确权、已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情况、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基本情况、设区的市立法的主要特点等角度全面阐述了我省设区的市人大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基本情况;最后,谢学主任针对从体制机制建立的情况、审查批准指导的具体操作以及审批指导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等角度为同学们讲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审批指导情况。讲座为同学们了解立法审查程序、完善立法实务知识具有启发性意义。
本次讲座属于本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立法学理论与实践》课程,该课程是由本院环境法专业老师和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实务工作者共同合作开发的旨在提高员工使用立法学工具设计、起草法律解决社会问题的实务能力的实验性课程,不定期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湖南省人大常务会法工委实务工作者为员工开设专题讲座,讲座开设情况将不定期向全院推介。
环境法全体硕士、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以及其他法学学科部分研究生聆听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