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高尚品德和健全人格、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法律知识和综合知识,熟悉法律争端解决方法、适合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与法学教育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二、基本规格
法学专业毕业生应具备如下基本知识、能力和品格: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具备刚正不阿的品格,系统地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方法和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备良好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关注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我国法制建设的动态,熟知并善于运用我国法律、法规,对国外相关法律制度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接受比较系统连贯的专业技能训练,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巧,能熟练地运用基本的资料查询与文献检索方法,具有创新意识和钻研精神;形成严谨明辨的法律思维模式,拥有良好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掌握一门外语,能查阅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协调能力。
三、学制、学分与学位
1、学制:四年
2、总学分:166学分
其中:公共必修课程 48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 76学分
专业限选课程 22学分
弹性素养限选课程 12学分
任意选修课程 8学分
3、学位:法学学士
四、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中国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外国法制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