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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刚志;孙徐恬:大运河的文化标识价值及其立法保护

发布人:日期:2024年09月03日 10:27浏览数:

来源:《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38(03)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是我国的重大文化工程,也是中华民族的重要文化标识。中国大运河不仅是重要的水利文化遗产、线性文化遗产,也应当成为重要的文化景观遗产,承载“连通五大水系、促进区域交流、助力民族融合”等政治文化理念。当前,我国大运河相关立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国家立法和大运河水利管理、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地方立法。为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我国应适时制定“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法”或“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管理条例”,以弘扬大运河的“中华文化标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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