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探索》,网络首发时间:2024-04-18
习惯作为一种话语,被法律人类学家广泛运用于各种法律现象与问题分析之中。法律人类学家对习惯的言说,主要从学理和案例两个层面展开。学理言说中的习惯话语,不仅关注习惯概念本身,还关注对习惯及其相近概念的关系结构分析。案例言说中的习惯,虽然意在呈现习惯的经验主义理解图式,但却更加注重对习惯价值功能及其作用机理的揭示。习惯话语的法律人类学表达逻辑,体现在注重言说的跨学科性、坚持整体观的框架,突出经验主义范式等方面。习惯的中国法律人类学言说,应考虑习惯在中国法学、人类学、法律人类学等不同知识传统中的话语内涵、习惯在何种经验中被发现与阐释,以及支撑习惯经验话语的言说逻辑。